2024年9月24日,國家知識産權局發布了《專利代理委托合同示範文本(征求意見稿)》、《商標代理委托合同示範文本(征求意見稿)》等文件。
國家知識産權局知識産權運用促進司會同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中華商標協會制定了專利、商標代理委托合同示範文本以及相應的簽訂指引。
一、合同示範文本背景
1)相關法律法規對專利、商標代理機構與委托人簽訂合同提出了明確要求。《專利代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專利代理機構接受委托,應當與委托人訂立書面委托合同”。
2)《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商標代理機構從事商標代理業務,應當與委托人以書面形式簽訂商標代理委托合同,依法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其他事項。”
3)《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對專利代理行爲規範以及委托人、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合法權益作出了細化規定。
二、合同示範文本作用
1)維護雙方合法權益
通過發布專利、商標代理委托合同示範文本,引導委托方和代理機構,特別是爲自然人、小微企業和中小型專利商標代理機構,在合同中明晰基本權利義務、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式。
這對于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減少合同糾紛、提升代理服務質量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2)規範行業經營秩序
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针对当前行业中存在的非正常專利申請、恶意商标注冊申请、“包授权”、业务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设置相应的合同条款,要求双方进行承诺或约定,进而共同避免相关行为。
這對于引導和規範專利商標代理行爲、防範代理執業風險,促進行業公平有序競爭具有重要意義。
三、合同示範文本主要內容
1)適用範圍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仅涉及中国專利申請事务、專利權無效宣告事务、与著录项目变更等事务相关的其他事务。
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仅涉及中国商标注冊申请事务、商标后续事务、商标异议及评审事务等。
示範文本不涉及涉外專利、商標代理事務以及訴訟事務。
2)圍繞代理事務的法律關系
合同示範文本主要圍繞專利、商標代理業務的委托和被委托的法律關系展開,要求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公平自願原則,通過建立聯系人制度、約定工作時限、提交必要資料、確認反饋程序等,加大對委托方和代理機構雙方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確保代理業務過程能夠順利進行。
3)引導委托人知曉代理事項
爲方便委托人充分認識和理解代理業務,便于准確地表述和明確委托事項,合同對于委托代理相關服務事項及內容,均以列表的方式呈現,以便引導委托人確定委托事項和內容,了解和把握專利、商標代理有關法律規定,提高社會公衆的合同法律意識。
4)明確委托人和代理機構的權利和義務
合同條款明確了委托人知情權、更換專利代理師或商標代理從業人員的權利,代理機構要求委托方提供必要資料或技術材料的權利,因過錯導致權利喪失後應負的賠償責任等。
合同示範文本注重委托人和代理機構雙方的權利義務平衡,既強調對委托人權利的充分保障,體現代理行業的責任擔當、誠信作爲,也特別關注代理機構在合理範圍內的勤勉盡責、合法執業。
5)提示實踐中常見風險和糾紛
合同示範文本針對代理實務中時常發生的合同糾紛和潛在風險,均設置了相關條款予以提示和引導。
例如,包含多個直接關系委托人利益的重要時間節點,建議委托方和代理機構就工作期限進行約定;關于代理費用事宜單設條款,明確合同費用的組成內容以及雙方需約定付款期限;針對“包授權”,要求代理機構不應當作出代理結果的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