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登記档案查询出示的查询结果是办理登记变更、著作权转让许可、撤销或放弃登记申请、补发或者换发证书申请等业务的必备资料。
軟件著作權登記档案查询出示的查询结果是办理登记变更、著作权转让许可、撤销或放弃登记申请、补发或者换发证书申请等业务的必备资料。
APP軟件的不同平台可以登記一個軟件著作權,也可以按不同的平台分別登記軟件著作權。當然也根據實際情況和公司需要而定。
如果APP软件的不同平台使用不同的编程语言,比如分别使用java和object-c编程的APP软件则需要分开成两个软件登记,并软件全称后缀分别为APP(Android版)及 APP(iOS版),且提交的文档、源代码也应是对应相应的平台。
如果使用的unity3d,cocos2D這樣的引擎編譯的通用的軟件,可以按一個軟件登記,也可以分開登記。爲了更好地保護軟件著作權,一般建議分開成兩個軟件登記,提交的源代碼可以一樣,但操作說明書等文檔則要對應相應的平台。
軟件版權登記無紙化系統已于2023年6月1日開始上線運行,軟件著作權電子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確認簽章頁應當在線打印並簽章,然後按要求上傳其掃描件(PDF格式),請勿擅自更改申請確認簽章頁的內容、格式和打印比例。
2)軟件版權登記無紙化之後,文檔和程序鑒別材料無需打印,只需要按要求上傳PDF格式電子文件即可。
3)軟件版權登記無紙化之後,合作開發協議等也不需要遞交紙質版,只需要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PDF格式)。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九條規定,軟件著作權屬于軟件開發者,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無相反證明,在軟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爲開發者。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産生。
在公司成立之前開發完成的軟件,需要軟件開發時的實際著作權人先對此軟件進行登記,登記完成後再轉讓給新公司。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産生。
一般地,公司剛成立時沒有足夠的時間完成一個軟件的開發流程。所以需要根據軟件規模和開發周期而定,一般軟件是在公司成立半年之後完成,軟件開發完成後進行軟件著作權的登記。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成立之前软件开发的工作就已经开始了,公司成立后没多久软件开发完成。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軟件著作權登記,但需要额外提供一份《开发情况说明》,说明软件前期开发具体情况,并加盖公章。
軟件名稱不受軟件著作權保護,只要是獨立開發享有著作權的軟件都可以申請登記,軟件名稱可以相同或相似。
由于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软件的源代码和操作文档,所以著作权人的软件只要是独创性的,软件名称可以相同或相似。特别需要注意,如果软件名称包含他人已经注冊的商标名称,为了避免损害他人的商标权,造成侵权纠纷,建议使用其他的软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