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社科大新苗学术沙龙第1期,暨社科大互联网法治论坛第29期“當遊戲遇上直播,著作權法如何應對?”举行。该活动于bilibili平台直播,累计在线观看逾3000人次。
此次學術沙龍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主持,圍繞遊戲直播構成“合理使用”的類型化討論、遊戲畫面的獨創性、網絡遊戲直播畫面著作權的法經濟學分析等進行了專題報告,與會專家進行了討論和點評。
清華大學法學院知識産權研究中心主任崔國斌認爲:第一,對于“合理使用”問題,他贊同美國法體系下的“四要素”判斷法,並進一步說明了在四要素中應重點關注使用目的和對潛在市場的影響這兩個因素。第二,關于遊戲畫面的定性,不同遊戲畫面的獨創性體現方式不同,貢獻主體也不同,需要區別對待。有些遊戲可能玩家貢獻很多,所以應該是玩家和遊戲廠商共同完成的演繹作品。在此基礎上,崔國斌還對不同情形下遊戲畫面著作權歸屬問題進行了具體的分析闡述。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互聯網經濟研究室主任李勇堅研究員認爲:第一,版權法天然就是一個走鋼絲的平衡,這是用經濟學的觀點分析版權法的一個基本的出發點。第二,在今天說“傳播即信息”,傳播可能比版權更重要,這個是用經濟學分析時非常重要的一點,要認識到傳播的價值和力量。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創新和激勵是兩個詞,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單純的創新不需要有額外的激勵。第三,關于遊戲直播的合理使用問題,谷歌縮略圖的案件特別值得學習。法官認爲被告把圖片開辟了一種新的用途,轉換性使用的目的比轉換性使用的作品重要。遊戲直播應當以合理使用爲原則,侵權爲例外。
此外,李勇堅還從社會福利、交易成本、公共産品理論方法分析了直播權利的分配以及通過可預見理論、主要市場理論等角度分析了遊戲直播市場和遊戲市場之間的關系,認爲如果遊戲直播者和遊戲廠商之間談判,實際上會喪失非常多潛在的社會交易機會,雙方很多有利的交易並不一定能達成。以及基于近年來發展很快的生産消費者理論,遊戲直播者作爲生産消費者應該參與遊戲直播利益的分配。
字節跳動訴訟與維權高級總監宋純峰認爲:第一,從産業和生態的角度來看,在遊戲生態裏,遊戲直播和遊戲是相輔相成、共生發展的關系。遊戲直播和視頻的發展,對于延長玩家的遊戲時間,增加遊戲的消費,有非常直接的促進作用。第二,當前,遊戲直播市場正在成爲一個獨立于遊戲市場的新型市場。在用戶創作的競技類遊戲直播當中,遊戲直播創作者的貢獻程度顯著高于所直播的遊戲,並占據了主導作用。同時,遊戲直播對于降低交易成本,建立合理的市場機制或者保持遊戲直播産業的健康發展,保護消費者利益方面都有很好的促進作用。第三,在法律層面,除了應當尊重版權人的選擇之外,也要更多地考慮著作權保護的邊界,考慮在保護版權的同時如何促進技術創新和新産業的發展。如果遊戲開發商控制整個上中下遊所有的遊戲産業環節,對于直播平台、主播這些産業從業者來說,可能並不合理。關于遊戲廠商和玩家的權利分配,可以看到很多格式合同條款的痕迹,是否存在遊戲開發商濫用合同優勢地位情形,也是值得考慮的問題。第四,遊戲直播更側重于展示玩家的遊戲技巧甚至是與其他用戶的社交交流需求,有明顯的轉換性。遊戲和遊戲直播兩個市場互相並不具有替代性。
北京韬安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孫磊律師從遊戲産業研發、運營的角度介紹了遊戲的不同類型,並指出不存在一種遊戲只有一種分類,現在大量的遊戲已經很難單純說是某一種類型的遊戲。還從法經濟學的視角具體分析了直播對遊戲的促進作用,介紹了電競相關團體標准、國外典型案例的情況。
北京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烨認爲:第一,在進行經濟學分析時,應從平台向上下遊延伸的角度去考慮真實互聯網市場中的具體情況以及對競爭秩序的影響。第二,在考慮遊戲和遊戲直播的問題時,還應引入曆史發展的視角。從曆史發展的事實中可以得出結論:如果嚴格拘泥于著作權文字的本身或著作權既有框架本身,中國的互聯網根本發展不起來。美國的情況也是如此,並不是因爲有了轉換性理論才有了谷歌縮略圖案,而是有技術的發展,才延伸出法律中的轉換性、合理使用的理論。所以我們要相信技術和科技的力量,以此來完善滯後性的法律。中國和美國之所以有最好的互聯網和互聯網公司,恰恰是對互聯網更多的寬容而導致了互聯網的繁榮。第三,公平是法律産權制度的基礎,也是競爭法防止著作權或者某一個産權過度擴張的基礎。適用到遊戲直播引發的侵權糾紛案件中來,從神經心理學的角度看,之所以有今天的討論,正是因爲大家對主播或者遊戲玩家沒有充分的享受到他自己創造出來的相應權利的對價的一種不公平感。如果法律不能滿足這種不公平感的産生,它會導致大家不公平感越來越強烈,對于整個法律制度的信心喪失。(窦新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