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日常說的版權,也稱作著作權。著作權的産生是伴隨著作品的完成就産生的,但是由于取證難的問題,一旦發生糾紛,如果不能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爲創作人,原創者很有可能會輸掉官司,同時也不利于原創作品的保護,所以,原創者一定要注意及時進行著作權登記。
當發生著作權糾紛時,可以調解,也可以根據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常見的版權糾紛解析
1. 使用他人音樂作品的著作权纠纷
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音樂作品的,应当向作者支付报酬。去年,音乐著作权人对歌厅、酒吧等经营场所无偿使用音樂作品的行为,主张著作权是很好的例子。
2. 就同一題材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糾紛
不同的作者,就同一題材創作了相似的作品,往往容易引發著作權歸屬糾紛,或者一方可能主張另一方抄襲、剽竊。根據著作權法關于作品構成要件的規定,如果雙方作品的表現形式系各自獨立創作完成,具有獨創性,應當認定爭議雙方各自獨立享有著作權。
3. 銷售商侵權糾紛
銷售商明知自己銷售的商品西侵犯他人著作權的商品而銷售的,應當根據銷售數額、侵權的情節及給著作權人造成的損失等因素,確定侵權的民事責任。銷售商違反《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的,可予以相應的民事制裁。
4. 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與作品的所有人行使所有權的糾紛
一部作品爲其他人合法所有,而著作權人需要使用該作品,著作權人有權使用,作品所有人不得無理拒絕。但著作權人應當說明使用的理由。作品所有人可以著作權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著作權人在使用作品的過程中將作品毀壞或者滅失,著作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 編輯作品中的著作權糾紛
編輯作品由編輯人享有著作權,但編輯作品不得侵犯原有作品的著作權。同時,編輯作品中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6. 著作權人與作品使用人之間的合同糾紛
《著作權法》第47條對此做出了規定。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應當依照民法通則則有關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7. 因廣告語引起的著作權糾紛。
廣告語在具備作品的構成要件時,應當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只要該廣告語具有獨創性,已經構成作品。
8. 美術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
如果沒有直接證據予以證實,一般要從作品的藝術價值與作者的繪畫能力水平是否相當,所爭議的作品的繪畫細節特征與當事人的陳述是否相符以及現場臨摹和鑒定結果來判斷。
9. 出版單位與作者的糾紛
出版單位與作者有時會因爲書稿的丟失、毀損發生糾紛,有時會因爲是否享有專有出版權發生糾紛。上述糾紛事實上不屬于著作權糾紛,屬于出版合同糾紛。
10. 自傳體文學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糾紛
對于特定人物的自傳體文學作品,一般看該作品寫做人與該特定人物有無約定,如無書面約定,則應當由該特定人物享有著作權。
11. 爲他人撰寫的報告、講話稿等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糾紛
由他人執筆,本人審閱定稿並以本人名義發表的報告、講話等作品,著作權歸報告人或講話人享有。但出于本職工作的報告、講話屬于政府工作或者公益性工作的,報告人或講話人不享有著作權。
遇到版權糾紛都有哪些處理方式?
1. 调解
《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著作權糾紛可以調解。調解,是糾紛當事人按照自願的原則,在互相諒解的基礎上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一種方法。當然,達成協議後,很可能也會出現一方反悔、不執行調解協議,調解失敗,當事人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
2. 仲裁
《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也可以根據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是仲裁機構依法行使的解決著作權糾紛的法律行爲,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只有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才可以提起訴訟。
3. 诉讼
訴訟是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的方式,主要用于:
1)當事人直接因著作權糾紛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通過調解達不成協議或者一方在達成協議後反悔,另一方通過訴訟解決糾紛;
3)一方不執行仲裁裁決,另一方提起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