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现行商標法主要基于1949年11月28日制定的《韩国商標法》。由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語言爲韓語。韩国商标注冊遵循申请在先的原则,以使用为注冊商标的目的。
一、韓國商標申請途徑
在韩国申请注冊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向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提交注冊申请。商标是否在韩国被使用不是申请商标注冊的先决条件。
另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冊,即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冊的方式指定韩国。
二、韓國商標類型
韩国《商標法》第2 条:“商标”即从事商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的人为了对自己的业务相关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加以区别而使用的下述各项手段中的一项(以下称“商标”)。
A、符號、文字、圖形、立體形象,或是這些的組合,或是對這些加諸色彩之物;
B、未經調和的色彩或是色彩的組合、全息圖、動作以及其它能用視覺認知之物;
C、對聲音、氣味等無法用視覺認知之物,用符號、文字、圖形以及其它視覺認知方法進行的寫實性表現。
由以上定義,韓國商標可接受的標識包括符號、文字、圖形、立體形象、色彩的組合、全息圖、動作及聲音、氣味等。
三、韩国商标注冊申请文件
商標申請所需的基本材料爲:
1)清晰的商標圖樣。
2)商标注冊的商品或服务类别。韩国商标注冊申请可接受一標多類申請。
韓國于1998年3月1日開始采用尼斯分類第11版的商品和服務描述,但部分尼斯分類上的商品和服務在韓國是不被允許的。該國家也有自己的分類群組。
3)申請人的個人信息。
申請人爲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清晰公章。
申請人爲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得複印件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複印件或掃描件)加蓋清晰公章;海外人士只需提供護照。
4)申請人地址。申請人爲法人的申請地址需與營業執照上的地址一致。
5)商标注冊的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6)如要求優先權,需要在申請日起3個月內提交一份優先權證明文件。
四、韩国商标注冊申请流程
1)遞交申請
將申請材料提交至韓國知識産權局(KIPO),並繳納相應的申請費用。
2)形式審查
進行形式審查的目的是爲了確認商標申請文件是否齊備,是否存在形式瑕疵。
韩国商标注冊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果提交的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者提供的名称或地址错误,将不予受理。
申请时须提供申请人名义、地址的中文译名和外文名称。申请人名义与地址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则商标无法通过注冊。如果提交的名义与地址不符合要求,商标局将发出《驳回申请书》并说明理由。
3)實質審查
商標提交申請後的6-8個月左右進行實質審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冊性,例如,是否具有显著性。
如果审查员认为商标不宜注冊,发出驳回通知。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申请人也可以申请延时进行答复。
4)公告異議
實質審查通過後,韓國知識産權局將對符合法律的商標發出准予公告通知書,獲得該公告通知書的商標將刊登在官方公告上。
从公告之日起的2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就被核准注冊。
5)核准通知
对于公告期无异议或者经异议裁定可以注冊的商标,韩国知识产权局将向申请人发放核准通知书。
6)缴纳注冊费
申请人收到核准通知书后,按规定缴纳注冊费用。缴费期限通常为二个月,逾期未缴可能导致商标无效。
7)注冊成功
缴费成功后,韩国知识产权局将在1-2个月内颁发商标注冊证,标志着你的商标正式在韩国获得法律保护。
五、韩国商标注冊周期
顺利注冊的情况下,审查期限通常为12-15个月。
如果注冊申请遇到异议或收到驳回通知书等情况时间将会延长,可能会耗时2年以上。
六、韓國商標保護期限
韩国商标的保护期自注冊之日起计算,为10年。
每10年續展一次,申請人應當在期滿前一年內提出續展申請,寬展期6個月。
七、韓國商標申請語言
韓國商標申請官方語言爲韓語。
申請人提交的商標申請文件應該是韓語書寫的,同時需要提交韓語翻譯件。
八、韓國商標注意事項
1)根据《韩国商標法》规定,在韩未进行注冊商标将不予保护(驰名/著名商标除外)。韩国商标采用注冊制度,但以使用为注冊商标的目的。商标在韩注冊满三年且连续三年没有进行实际使用的,将会有被撤销的风险。
2)若申請人在韓沒有固定住址或公司非韓國成立的,須委托本地專門的代理人進行商標的辦理。
3)在韩国进行商标注冊的申请人,都有其专门对应的编码,也称申请人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前要仔细核对自己之前是否已经在韩国申请过商标,如果申请过的话,建议采用之前申请时提交的申请人名称和地址,以免因地址不同而被驳回。
韓國知識産權局不允許同一個公司實體擁有不同名址,若申請名址與備案名址不同,官方會下發審查意見(注:馬德裏指定韓國的商標申請不會在韓國創建申請人編碼)。爲避免因名址不一遭遇官方審查意見,若申請人地址與備案地址不同,則需先變更備案名址。
4)韩国禁止重复注冊,相同商标在相同商品类别里,哪怕是同一主体,依然会拒绝注冊。所以如果是与已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进行保护,需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