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利法》以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爲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對他人已授權專利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一旦无效成功,该专利自始不存在。
根據《專利法》以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爲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對他人已授權專利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一旦无效成功,该专利自始不存在。
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发明和實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一)發明專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發明專利,自申請日起20年
(二)實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實用新型专利,自申請日起10年
(三)外觀設計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外觀設計专利,自申請日起10年
需要注意的是,在專利授權後,保護期限是從申請日算起,一般是向專利局提交申請的那一天(具體以專利局發的受理通知書裏面確定的時間爲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申請中,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都是专利,对大多数非专业人士不知道该申请哪一个。其实两者之间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那么关于两者的区别到底在哪?
實用新型和发明都是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对象,都是发明创造,从这个意义来讲,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但实际上,这两种专利又有很多不同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
一、實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低于發明專利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發明專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實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實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显然,發明專利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實用新型专利。
二、實用新型专利所包含的范围小于發明專利
發明可以是産品發明,又可以是方法發明,還可以是改進發明。除專利法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發明都可以依法獲得專利權。
實用新型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样,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實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實用新型产生。
因此,實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狭窄,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有关的革新设计。
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的区别有哪些?
三、實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發明專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于實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發明專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相比之下,實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發明專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
四、實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發明專利简单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實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发给實用新型专利证书。
而对發明專利,则必须经过实质审查。审查的手续要比實用新型专利复杂得多,审查的时间要比實用新型专利长得多。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實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實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爲公衆所知的技術。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觀設計,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觀設計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觀設計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觀設計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稱現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爲公衆所知的設計。
《專利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
(一)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三)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産品的生産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專利權是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法律規定,根據法定程序賦予專利權人的一種專有權利。它是無形財産權的一種,與有形財産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具有獨占性。所謂獨占性亦稱壟斷性或專有性。專利權是由政府主管部門根據發明人或申請人的申請,認爲其發明創造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條件,而授予申請人或其合法受讓人的一種專有權。它專屬權利人所有,專利權人對其權利的客體(即發明創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發明專利权的期限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專利申請。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外觀設計是指产品外观的设计方案。它与发明或實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觀設計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觀設計,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觀設計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的設計;
(2)必須是對産品的外觀所作的設計;
(3)必須富有美感;
(4)必須是適于工業上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