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專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專利保护期限是指專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專利保护的时间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專利权被授予后,除《專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專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專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專利产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專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一)发明專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发明專利,自申請日起20年
(二)实用新型專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实用新型專利,自申請日起10年
(三)外观设计專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外观设计專利,自申請日起10年
需要注意的是,在專利授权后,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算起,一般是向專利局提交申请的那一天(具体以專利局发的受理通知书里面确定的时间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專利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