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成立之前開發完成的軟件應該怎麽登記?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軟件著作權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軟件著作權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在公司成立之前開發完成的軟件,需要軟件開發時的實際著作權人先對此軟件進行登記,登記完成後再轉讓給新公司。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軟件著作權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軟件著作權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在公司成立之前開發完成的軟件,需要軟件開發時的實際著作權人先對此軟件進行登記,登記完成後再轉讓給新公司。